各二级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生:
为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定稿与答辩工作,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
各二级学院要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
1.答辩委员会由二级学院院长、答辩小组组长、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人数一般为5-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秘书1名,经二级学院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2. 答辩委员会下设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以专业为单位设置,每组人数以3-5名为宜。
3.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负责统筹安排本单位毕业论文评阅组织、答辩资格审查、答辩实施、优秀论文评选、论文材料整理与归档等事宜。
二、定稿与验收审阅工作
(一)重复率检测
论文定稿提交前,学生需要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大学生版)或其他权威论文检测系统进行“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1),并提交电子版检测报告(简洁版),检测重复率高于30%即为不通过,需要5月10日前修改完毕,检测重复率结果低于30%,方可参加答辩。
(二)定稿与指导教师评审
二级学院组织指导教师严格审查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确保毕业论文质量。要求2019届毕业生5月10日前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交由指导老师进行审阅,指导教师根据《指导教师评审表》(附件2)给出评分和评价。指导教师评阅不通过者,按指导老师意见修改论文,修改不得超过两次,修改超过两次仍不合格者则认定为论文(设计)不通过,不允许参加答辩,按照相关规定延期毕业。
(三)评阅教师评审
二级学院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成员分组情况,安排论文评阅工作。论文评阅老师不得与指导老师重合。毕业论文的评阅在本答辩小组内部成员之间进行为宜。评阅教师按照《评阅教师评审表》(附件3)给出评分和评价。指导教师评阅不通过者,按评阅老师意见修改论文一次,修改仍不合格者则认定为论文(设计)不通过,不允许参加答辩,按照相关规定延期毕业。
(四)重复率复查
指导教师和评阅老师审查结果均为通过的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指导教师评审表》(纸质版)、《评阅教师评审表》(纸质版)、《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表》(附件4,纸质版)5月17日前报二级学院教务科,教务处和二级学院教务科组织重复率复查,复查检测重复率超过30%的不得参加论文答辩,认定论文(设计)结果为不通过,按照相关规定延期毕业。
(五)答辩资格审查
二级学院教务科将论文(设计)查重结果为通过学生的所有材料5月21日前报二级学院论文答辩委员会,二级学院论文答辩委员会审察确认答辩资格。并由二级学院5月24日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和公示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三、答辩安排
(一)答辩时间安排
1.答辩时间:2019年5月27日-31日。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安排和公布,要求全体2019届毕业生按时返校参加答辩。
2.第一次答辩不通过的,可以参加第二次答辩,未参加第一次答辩的,不允许参加第二次答辩。第二次答辩时间统一定在2019年6月3日。
(二)答辩分组及答辩安排
具体答辩分组及答辩安排由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情况安排和公布。
(三)答辩流程
1.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召开预备会议,安排答辩日程、确定主持人和秘书,并报教务处备案。
2.答辩小组成员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评阅过程中掌握的情况做好提问准备。
3.学生陈述:由学生陈述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提前准备答辩提纲和PPT课件,可参考学院提供模版),时间限定在5分钟以内;
4.答辩小组提问及学生回答:答辩老师结合论文内容提问,学生须正面回答老师的问题,每个学生问答时间5-10分钟。
5.答辩小组给出答辩意见及答辩评分:答辩小组成员根据学生论文给出意见,学生须根据答辩指导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答辩小组按学校答辩评审标准(附件5)评定,答辩平均成绩60分以上者认定为合格。答辩优秀(90分以上)比例一般学制在15%-30%左右。
6.学院对第一次答辩不合格的学生组织进行二次答辩。第二次补答辩者,成绩记为60分,未能通过补答辩者,可在下一学年重修,相应地推迟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
(四)答辩要求
1.要求每位参与答辩的学生当天提交2本普通装订的毕业论文(论文装订要求见附件6)交答辩小组;下载填写《答辩评审表》(附件5,提交4份)、《答辩记录表》(附件7,提交2份)和论文一起提交答辩小组;制作毕业论文答辩PPT;另毕业设计类论文须将程序带到答辩现场,进行程序演示(自带电脑)。
2.答辩过程中,主答辩教师一般需要提出2-3个与毕业论文有关的问题,同时答辩小组其他教师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问题。
3.答辩过程也是学生再学习的过程,因此对于学生对答辩教师提出问题的回答情况应及时给予肯定或指出问题所在,给予解答。
4.答辩过程中,答辩秘书应全面、如实做好《答辩记录表》,作为评定成绩的重要原始材料。
5.答辩结束后,学生须根据答辩小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6月10日前提交指导教师最终稿电子版,并提交指导教师两本规范装订毕业论文(设计)。
四、论文(设计)成绩公示与结果使用
1.各二级学院论文答辩结束后一周内,汇总完毕毕业生论文总成绩,要求6月14日前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总成绩、论文(设计)是否合格等信息。申请复议时间截止6月19日下午16时。
2.审核和公示无误成绩,报教务处和学位办,作为毕业资格审查和学士学位授予的依据。
3.论文(设计)不合格的,将按照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执行重修和延迟毕业程序。
4.各二级学院在成绩评分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中,按各专业毕业学生人数规定的15%比例,推荐参加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选。学生填写《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附件8),二级学院填报《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表》(附件9)6月24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评出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在网站公示,同时推荐省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五、学生和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清单
1.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一份(学院需签署意见);
2.学生提交导师开题报告一份(导师和学院需要签署意见);
3.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一份(导师需要签署意见);
4.学生提交导师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记录表一份(导师和学院需要签署意见);
5.学生提交导师论文查重简洁版报告一份(用维普系统自行查询);
6.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审表(指导教师需要填写评教和签署意见)
7.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评审表(评阅教师需要填写评教和签署意见)
8.学生提交导师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核表一份(学生和导师签字);
9.学生提交指导教师论文(设计)定稿装订版两份(学生和导师签字处必须手签);
10.学生提交导师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审表四份(学生填写基本信息);
11.学生提交导师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一份(学生填写基本信息);
12.学生提交指导教师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后定稿电子版(文件名按照专业+姓名+学号命名);
13.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评定表(二级学院签署意见);
14.综合成绩优秀学生提交指导教师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一份(学生填写基本信息,导师签署意见);
学生和导师将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整理完毕后,按照顺序统一装入档案袋,按照时间要求报送本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六、二级学院存档材料清单
各二级学院负责对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性材料进行存档,具体材料包括: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
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
3、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汇总表
4、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及指导教师汇总表;
5、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安排;
6、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总结;
7、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安排;
8、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
9、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
10、毕业论文(设计) 学院毕业论文质量分析报告;
11、所有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光盘(分专业汇总)。
12、优秀设计(论文)电子版光盘(分专业汇总)
13、所有学生毕业论文相关材料(每名学生一个档案袋,按照学号顺序排序)。
特此通知。